在很多人看来,独生子女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,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,理应由他们继承,可为何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依然这么难?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,就按法定继承。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:配偶,父母,子女;第二顺序继承人为: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而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,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,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,也就是转继承。比如小光的外婆在继承开始后去世,由其外婆继承的份额就转由小光的几位姨妈来继承,如果小光的姨妈中有人先于外婆已去世,姨妈的继承份额又转由她的丈夫和子女继承。为此,华善传承遗嘱库建议,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最好及时办理继承。如果因为怕麻烦搁置不理,等想再办理时,很有可能会产生转继承位,那时需要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更多,办理手续也更繁琐。
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,即便继承人在外地,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;人在国外的,如果是中国公民,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;如果是外国公民,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,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、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。当然,继承人之间如果没有达成共识,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。
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,父母最好在合适的时间立下一份有效遗嘱,以解后顾之忧。一份有效遗嘱,在继承时,往往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