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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老人不想财产外流 通过立遗嘱或可解决

2020-12-09 08:49:18

再婚老人去世后房子怎么处理?民法典给出解决方案
老王有一套房子,有个儿子小王,希望自己的房子将来留给小王。可是老王在黄昏恋时遇到了李阿姨,和她喜结连理,双双住进的这套房子,老王的心愿将来这套房还是留给小王。因为,李阿姨有个自己的儿子小李,老王担心自己离世后,李阿姨会把房子给小李。可是,老王又担心,如果自己把房子留给小王,小王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,到时自己离开后,儿子不让李阿姨住,他也不愿意看到李阿姨没地方住,这个有什么办法解决呢?
华善传承遗嘱库的工作人员介绍,“这就是现行的《继承法》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。在中华遗嘱库成立几年来,我们无数次接收到社会各界的询问,特别是再婚的老年人的询问。”一般老年人担心的问题是,自己的房子希望自己走了之后给老伴住,但又不希望老伴到时把这套房子给其他人,产权还是更愿意留给自己的孩子。华善传承遗嘱库的工作人员说:“《民法典》给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。那就是老王,可以提前写好一份遗嘱,把房子的继承权给小王,但是把房子的居住权留给李阿姨。”也就是说,当老王先生驾鹤西去,百年之后这套房子由谁住呢?由李阿姨来居住,但是李阿姨只能自己有居住权,而且是在她活着的时候有居住权。如果她去世了,这套房他不可以给小李,应该由谁继承呢?由小王继承,这就是居住权的规定。